2019年1月1日起,我国首部电子商务法将正式实施。专家学者近日密集解读这部法律,释放出强烈信号:与淘宝、京东等成熟电商平台里的经营者相比,朋友圈微商将受到最大冲击,一直处于“灰色地带”的朋友圈微商将成为监管重点。
从淘宝、京东再到拼多多,都会在新的电商法的约束之中,这一点人们很容易达成共识。但是,那些在朋友圈做微商的人,恐怕还抱着某种侥幸心理:这部法律和我有关吗?
针对这种“侥幸心理”,中国消费者协会此前已作出权威解读:微商是近年来新兴的网络交易模式,但进入门槛低,无实体店、无营业执照,出现消费纠纷后,消费者维权困难。电子商务法明确利用微信朋友圈、网络直播等方式从事商品、服务经营活动的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,有利于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监管,更好解决消费纠纷。
浙江日报报业集团评论员刘雪松撰文分析,受电商法影响最大的,恰恰不是发展与监管相对成熟的传统电子商务经营者,而是之前没有纳入电商概念范畴的经营业态。说白了,朋友圈微商将成为电商法监管的重点。
数据显示,预计2019年微商销售额将达1万亿元。有学者认为,电商法实施后,微商被纳入强监管,微商也跟代购等商家一样,被列入了“电子商务经营者”的范畴,需要承担纳税等义务。过去在法律空白之下获得的增长红利已经消失,微商如同与正当经营的传统电商一起,站在了同一起跑线、同一灯光下。
电商法为市场发展与消费者权益扫清“灰色地带”。对于存心做生意的电商来说,电商法是对买家与卖家的双重监管与保护。而对于浑水摸鱼的朋友圈微商而言,电商法是悬在头上的一把利剑,当交易在阳光下运行的时候,微商这种以“隐蔽”为特征的经营模式也就走到了尽头。
学者张丰认为,电商法应该成为一部带牙齿的法规,要下猛药来监管微商。微商被视为朋友圈的牛皮癣,也是电商产业的一个顽疾,只有对微商下猛药,电商产业才能继续沿着健康正确的路走下去。微信朋友圈从来就不是法外之地,微商不能蛮荒成长,对于违法违规的微商,只有及时发现,及时加以规诫、惩处,才能惩前毖后、以儆效尤,以更好发挥规范市场的法治力量。